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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酱生产厂家制作时的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7.07.24 新闻来源:句容市华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        许多水果都能制成果酱,如苹果、梨、桃、杏等。句容市华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在制作过程中提醒您,最重要的是注意不要用腐烂的水果,另外水果的重量是以去皮去核后为准。
        句容市华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经验总结:一般果酱按1份果肉、半份糖的比例制作(糖的份量也可减半,另增加同等麦芽糖),糖量可适当增减,糖可以使果酱浓稠,并且糖是很好的防腐剂,过少的使用糖会使保质期缩短,如果糖量适中,消毒良好果酱可保质6个月以上。如果是含水量少的水果如苹果、梨等可加少半份水;煮果酱的锅最好是耐酸的,像蓝莓、山楂等不能用铁锅或铝锅煮,注意煮时不停搅拌,最好用木勺;盛果酱的容器最好选用玻璃的,并且事先要用开水煮5-10分钟消毒控干后使用(切勿使用毛巾擦拭);做好的果酱要趁热装入容器,盖紧盖子,倒扣放置,晾至常温后瓶口朝上(这样可防止空气进入使瓶内真空),最好冰箱冷藏存放。
        句容市华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议食用宜忌:
        果酱味道酸甜,清爽可口,营养丰富,尤其适合老年人、婴幼儿食用。每次15~30克为宜。
        果酱的含糖量偏高,不宜多食,特别是糖尿病患者忌食。此外,冠心病、心肌梗死、肾炎患者也不宜多食。
        新标准要求,果酱生产厂家检验时如有异味、污染、霉变、外来杂质或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,即可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,并不得复检。其余指标不合格,可在同批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,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,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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